《婦女學佛緣起》
受封建思想影響,我國女性地位低微,一般只能在家幹活,鮮有論及個人權益。隨着西方文化引入,本港部分先進分子提倡男女平權,首先宣導廢除紥腳的陋習,繼而爭取廢止蓄養奴婢(童養媳),令婦孺稚女的身心都得到解放。
在廣東一帶另有部分女性決志獨身,自力生活,以梳髻為記,稱自梳女。她們以「打住家工」居多,慣將積蓄購置房屋,約同姊妹共住,以便照應。在信仰方面,她們大多歸信彌陀,但求來生歸宿,往往將住所大廳闢作佛殿,仿照寺院編制,每日定時上殿課誦。如此,金蘭姊妹亦是佛門同修。
這些靜室多依附在寺院四周,形成新界地區的佛教叢林,區內既以女性信徒為主,加上社會倡導女權,氛圍所及,佛教大德亦本着平等無別的精神,加以提倡女子學佛。
二十年代末,本港首富何東爵士夫人張蓮覺居士欣慕佛法,歷年遊訪名山,參禮大德,深知各地弘法情況。回港後發心推動弘法事業。她發現,儘管已提倡男女平等,但社會對女性的待遇未有重大改變,包括普羅女性仍受制於舊思想和舊習慣,未懂自強。即使在信仰方面,女信徒亦只求菩薩加持,鮮有能自信以女身弘法和成就。有見及此,張蓮覺居士特別關注女子教育。


